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針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臉識別作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出入物業服務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的,該規定第10條明確,不同意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請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驗證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關于審理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信息相關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針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臉識別作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出入物業服務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的,該規定第10條明確,不同意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請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驗證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